大悟黄麦岭王家山矿坑无害化磷石膏回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大悟黄麦岭王家山矿坑无害化磷石膏回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悟黄麦岭王家山矿坑无害化磷石膏回填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

库区平整及边坡处理、拦挡坝、渗滤液调节池、防渗系统、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环境监测工程。

建设规模:设计有效回填库容100万m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胜常

联系电话:13668548373

电子邮箱:13668548373@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阳平镇黄麦岭山庄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7-87338206

电子邮箱:1740580915@qq.com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公众提出的意见应主要针对本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涉及征地拆迁、财产补偿、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直接关系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在必要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建设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予以保护,公众个人信息仅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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