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通过验收

9月11日,绿色环保公司3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为项目后续整体竣工验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验收由黄麦岭磷化工公司牵头组织,孝感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孝感市环境检测站、大悟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组成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通过现场核查项目环保设施实体建设情况、审核项目技术资料、听取建设单位工作汇报等方式,对环保设施的合规性、运营稳定性及指标达标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与评估。

经综合研判,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完成建设施工,环保设备运行状态稳定可靠,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自30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投入运营以来,绿色环保公司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为企业的核心责任与义务,以高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要求,“三废”均按规处置并达标排放,同时不间断加强工艺、设备改良和技术创新来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运营的同步提升,为黄麦岭绿色转型及磷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力量。

黄麦岭绿色环保公司及项目施工、监理、监测等相关单位代表参与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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